——2021年9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安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各方面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77件。其中,城镇建管方面27件、农村道路建设管理方面22件、水利水保方面3件、财政保障方面3件、文化教育方面3件、农业发展方面9件、社会事业方面3件、电力设施方面3件、其它方面4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1件。截止9月底,已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从收到的代表反馈意见看,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达到100%。
一、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8件,占办理总数的75.3%。这部分建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等,涉及道路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城市建设管理、教育卫生、公共事务等多个方面,是代表们关注的重点。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局、教育局、执法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商务局、科技局、永定路街道办等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精心制定办理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整合各类资金,使一批事关全区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如在办理“关于落实东关市场凤翔镇家属院物业管理的建议”工作中,永定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按照区政府的安排,召开了入住代管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凤翔镇负责人、友谊村负责人及东关市场各经营业主、小区住户代表参加的启动管理会议,正式接管该小区及市场,确定甘肃铭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物业管理。通过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的不懈努力,该小区现在的居住环境明显得到改善,赢得了住户一致好评。区乡村振兴局在办理“关于增加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过程中,由市自然资源安定分局牵头,按照“高速饶城为环、沿川产业为带、通乡道路为线、山区种养为基”的发展布局,科学编制区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区乡村振兴局以乡镇为单位编制乡村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示范推进全区乡村建设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19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调研,完成1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前期调研,初步完成5个村庄规划编制初稿。目前,安排资金2735.9万元(其中衔接资金2300万元,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435.9万元),选取产业基础好、人居环境可塑性强的“一镇九村”实施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安排资金1260万元,在19个乡镇的55个行政村集中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下一步,按照每村1000万元建设标准规划19个乡镇高标准打造一批乡村建设示范村。
(二)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7件,占办理总数的22.1%。这部分建议大多涉及政策配套、项目争取等,办理难度较大,办理周期比较长。相关承办单位通过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解决方案,将代表建议办理列入工作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如“关于打通石峡湾乡大山顶至深豁岘6公里产业路的建议”、“关于团结镇联庄村道路硬化的建议”、“关于石峡湾乡三岔村道路硬化的建议”、“关于团结镇联庄村道路硬化的建议”等,区交运局2017年对全区自然村组道路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实地查看,共列入甘肃省自然村道路基础信息库4486公里。今年,按照省厅要求,又开展了自然村组道路普查,对代表所提建议的道路进行了重新采集。2017年至2021年,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800余公里,今年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313公里,剩余未硬化道路将逐年有序予以解决。其它“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南出口风貌改造项目的建议”、“关于提高村级幼儿园取暖补助的建议”、“关于给农村百人以下村级幼儿园增拨取暖补助资金和其他专项补助资金的建议”等同类建议,有关承办单位都在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落实。
(三)代表所提建议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2件,占办理总数的2.6%。这部分建议因受客观条件、现行政策及管理体制等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对这类建议有关承办单位都以积极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认真做了答复解释工作,同时尽可能吸收代表的意见建议,一方面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另一方面作为今后强化工作的内容。如“关于对环南山公路实施‘白+黑’项目建设的建议”,今年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没有“白+黑”改造项目,区交运局积极主动联系沟通代表做好解释工作,获得代表的认同。
(四)闭会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1条。区乡村振兴局在办理“关于整合盘活农业项目资金 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过程中,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靠实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责任,建立全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总台账,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促各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探索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收益分配模式和多形式、多层级、多样化的管护模式,防范资产流失损失和闲置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作用。
二、建议办理的主要特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年初召开的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工作责任和办理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下发了办理《通知》和重点督办《通知》,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建议办理期间,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深入基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建议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区人大代工委对办理情况进行电话催办,有力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及人员承办落实的责任体系,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二是拓展工作思路,加大办理力度。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运用现场办理、面商办理等有效方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实行“先沟通、先调研、先协商,后答复”的“三先一后”的工作方法,办理前主动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具体要求;办理中随时与代表保持联系,通报办理情况和进度;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查看,征询意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对难度较大或意见分歧较大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邀请代表面对面商谈解决办法,通过采取这种“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和交流,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理效率。代表建议的答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是明确重点难点,注重办理实效。区人大常委会确定4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和区政府领导进行现场督办,有效地带动了其他代表建议的办理,使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特别是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使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与此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对办理结果逐件审查、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以及向人代会报告办理情况,使代表建议的办理水平和质量逐年提高,办理实效进一步增强。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办理程序。区人大常委会在坚持以往各项督办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形式和途径,强化对答复函件的审核督查、办理程序的规范督查、办理大户的重点督查。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深入各承办单位进行督查,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答复类别不准确、答复行文不规范、答复时间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指导,督促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坚持在了解掌握代表意图的前提下落实办理工作,在办理工作任务落实的情况下答复代表,把落实任务、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核心,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今年以来,各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代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少数承办单位重视不够,缺乏主动性,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交流不够深入,对代表回访答复不能及时、准确,拖延答复时间;个别承办单位没有按照行文规范进行办理答复,答复函件不够规范,建议类别标注过高或过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方式。认真严肃地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应尽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把办理工作抓到实处,确保见到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主动作为,建议办理前,主动“走访”,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初衷以及办理要求;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代表共同商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在建议办复后,采取多种方式征求代表对办复的意见,真正让代表满意。
三要进一步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对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代表建议,要检查是否真正已经实施到位;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要建立台账,靠实责任,跟踪落实,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代表满意;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代表建议,要加大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争取在今后解决。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依法办理,规范答复,准确标注办理类别,实事求是反映办理情况。
四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代表的履职培训,让代表全面掌握代表工作的相关知识和职责任务,熟悉建议提出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同时,通过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让代表知情、知政,了解掌握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建议针对性和实效性。